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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窗計劃簡介

強制驗窗計劃在2012年6月30日起全面實施,目的是要處理存在已久的樓宇失修問題。

驗窗計劃目前只限於樓齡達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計劃同時亦涵蓋房屋署的居者有其屋,及租者置其屋計劃樓宇。

 

倘若你居住的樓宇已經接獲屋宇署或房屋署送達的法定通知,你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單位內的所有窗戶進行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須要進行的修葺工程。如須進行修葺,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須的修葺。

 

強制驗窗計劃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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